为了落实图书馆总馆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工作区域内家具、设备的管理,保证图书馆总馆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对总馆各部门分管区域的划分规定如下:
一、党政办公室:档案室、党政办公室工作区域。
二、总务办公室:监控室、学术报告厅、仓库、职工之家、接待室、贵宾室、会议室、培训教室、各庭院、各楼栋强电井、各楼栋电梯间、地下室区域、总务办公室等。
三、文献借阅中心
(一)流通部:总馆大厅、A栋(除A1)、二层新书展区至各出入口区域、流通部办公区;
(二)阅览部: B栋及过道(除B1)、C栋及过道、阅览部办公区;
(三)古籍部:D3、古籍部办公区。
四、资源建设中心
(一)采访部:采访部办公区;
(二)资源组织部:回溯建库办公室、资源组织部办公区。
五、信息服务中心
(一)咨询与宣传推广部: A1、多媒体阅览室、艺术欣赏厅、咨询与宣传推广部办公室;
(二)学科服务部:B1、学科服务部办公室;
(三)系统部:机房、D4设备间、各楼栋弱电井、系统部办公室。
本规定的解释权在图书馆党政联席会,本规定自2016年1月20日起施行,原武大图馆字【2012】23号文件同时废止。
图 书 馆 2016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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