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
|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2学期专业课程学习的通知 | |
| 作者:党政办公…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046 更新时间:2024-2-28 15:10:09 文章录入:业务宣传 责任编辑:业务宣传 | |
|
|
|
|
全馆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馆员队伍建设,提升馆员职业化、专业化水平,经研究,本学期将继续开展专业课程学习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对象与选课标准 1.2021年以来新入职的非图情专业背景的馆员,须选修图书馆学专业必修课(《图书馆学基础》《信息资源建设》《信息组织》《信息检索》)至少2门,可在2个学期内完成。 2.因岗位工作需要学习新技术工具或特殊技能的馆员,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与馆员共同决定选修课程名目。 二、管理考核 1.图书馆为专业课程学习人员开具统一的证明材料,第一次上课时,应主动向任课教师出示证明材料。 2.专业课程学习人员须在指定课堂听课,遵守课堂纪律,不迟到、早退,不得自行改听其它课程。因故不能上课者,需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每学期请假不得超过3次。 3.专业课程学习人员应完成课程学习任务(无需参与课程闭卷考试)。在课程结束一周内,须提交学习总结报告。 三、办理程序 1.各部门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与队伍建设规划,合理推荐学习人员与专业课程,填写《武汉大学图书馆馆员专业课程学习申请表》。 2.以部门为单位,于2024年3月1日下班前将签字齐全的纸质版与电子版申请表报送至党政办公室,经馆党政联席会议决定最终人员。 联系人:王晨茜 联系电话:68756402 邮箱:wangchenxi@wh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图书馆馆员专业课程学习管理办法 武汉大学图书馆 2024年2月28日
|
|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