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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关于全面推行使用校园卡的公告 | |
| 作者:武汉大学… 文章来源:武汉大学图书馆 点击数1763 更新时间:2010-11-29 9:23:0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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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校教职工: 一、此前已办理校园卡并开通了校园卡图书馆使用权限的教职工,不需要再来馆办理开通手续。 二、还未办理校园卡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在办理校园卡并开通图书馆使用权限前须还清所借图书馆的图书。在清还图书时,原则上应本人亲自到馆办理,以免发生差错。 三、学校一卡通办公室(设在学校财务部)负责校园卡的办理,图书馆各分馆门厅咨询台负责开通校园卡在图书馆的使用权限。 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图书馆各分馆门厅咨询台每天8:00——11:30,14:00——17:15均提供图书清还和开通校园卡在图书馆使用权限的服务,教职工应携带有效工作证或离退休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到就近校区所在分馆办理相关手续。 办理地点: 文理分馆一楼大厅咨询台 联系电话:68752740转891 工学分馆一楼大厅咨询台 联系电话:68772089 信息分馆一楼大厅咨询台 联系电话:68771208 医学分馆二楼大厅咨询台 联系电话:68759959 特此公告 武汉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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