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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书馆关于开展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活动的通知 | |
| 作者:武汉大学…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2219 更新时间:2010-4-27 11:22:37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业务宣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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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馆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创建平安图书馆,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在全馆开展一次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总结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近几年本部门的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情况,撰写本单位近几年治安综合防安全工作总结材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找出存在的问题,实事求是。重点在以下几个方面: 1、治安综合治理和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2、安全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落实情况; 3、安全设施、设备运行情况; 4、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情况; 5、安全事故、隐患、被盗、火警及工作人员违法违纪情况,等。 二、表彰项目 1、武汉大学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先进集体:6个,指标分配:文理分馆2个;工学、信息、医学分馆各1个;直属部门1个;每个先进集体给予500元奖励; 2、武汉大学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先进个人20名,每位先进个人给予100元奖励。 三、评选安排 1、先进集体:分馆按分配指标评选、推荐出本单位的先进集体, 直属部门以部门为单位申报先进集体,并填写《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先进集体申报表》; 2、先进个人:各部门可评选推荐1~2名,并填写《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安全先进个人推荐表》; 3、 4、由主管馆长组织评审小组评审后报馆党政办公会审议通过。 四、评选条件 1、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 认真贯彻执行图书馆《武汉大学图书馆安全保卫制度》和《图书馆关于突发事件处置的应急预案》等安全规章制度,; 2) 认真落实《图书馆安全责任制》,单位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明确,责任落实到位; 3) 扎实开展安全与法制宣传教育,安全法律知识普及率达到100%,职工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明显增强,没有发生违法犯罪行为; 4) 单位安全制度健全,职工熟悉部门和岗位的安全制度和要求,没有发生治安和消防安全事故; 5) 安全防范措施到位,内部安全检查档案记载完备,隐患报告、处置及时。 2、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重视安全工作,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强,积极宣传安全知识,成绩显著; 2) 自觉模范遵守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事迹突出; 3) 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处置及时,方法得当,避免了公私财产损失; 4) 没有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五、总结表彰 1、召开“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大会”,主管馆长作“图书馆治安综合治理与消防工作总结报告”; 2、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 3、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发言; 4、会议召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图书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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